兰905 发表于 2022-12-6 19:39:38

拼多多上用优惠券买货,却被处以货款十倍罚款,平台称你违规了

用券网信息:
拼多多上用优惠券买货,被平台处以货款十倍罚款,获法院支持!
(案件来源:上海市某人民法院)
2020年5月6日 江西的朱先生通过拼多多砍价领现金活动,获得两张500减50的优惠券。
朱先生从朋友那里得知,可以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商号 销售互联网产品拍摄教程。
当下使用拼多多的人很多,朱先生便产生了入驻拼多多的想法。2020年5月7日朱先生正式入驻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商号 名称为“星星百货(化名)”。
当日,朱先生朋友用朱先生的拼多多账号测试商品能否拍下,在测试进程 中使用了前述优惠券,测试结果为商品可正常拍下并发货、收货。
几天后,拼多多平台的所有者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朱先生涉嫌刷单套券为由判定朱先生违规,要求朱先生赔偿十倍违约金,对朱先生商号 冻结限制扣款1000元。


钱没挣到,先被平台罚了1000元,朱先生想不明白,拍单是自己的朋友,他说叫自己开设一个商号 卖器械 ,他会惠临 商号 拍器械 ,然后自己就先发了货。
因为是拼多多用户端新用户,基本 不了解规矩 ,商家端也是第一次开店,没有任何处所 提示了弗成 以使用优惠券,商家端、用户端都没有提示,自己基本 就不知道,不然弗成 能知法犯法。
朱先生先后两次进行了申诉,因为拼多多平台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有违规行为,导致了该有的证据丧失 。朱先生也基本 不知道要保存底单,导致申诉失败。
在申诉失败,需扣除的刷单套券违约金金额为1000元,拼多多也不再接受朱先生在此期间任何申诉的情况下。朱先生一气之下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一、平台协议第10.17.2条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平台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朱先生点击“我已经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表示朱先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协议,同意受该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朱先生签署平台协议,可认定朱先生系自愿选择使用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拼多多”网站交易平台并与被告签订平台协议。
在平台协议中已经用黑色粗体、下划线等明显方法 对“签约须知”以及相应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标识,尽到合理地提示注意义务。
如朱先生未阅读平台协议即签署该协议,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罚 ,不克不及 因朱先生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而归责于拼多多平台。
因虚假交易行为会对消费者、商家及平台产生恶劣影响,一定水平 上危害网络交易的秩序和平安 ,因此通过平台协议的约定对虚假交易行为进行规制、明确处罚方法 并无欠妥 。
鉴于刷单套券行为属于以欺诈方法 套取利益的造孽 行为,对其采取十倍数额的违约金具有一定的处罚性质和威慑作用,不克不及 据此认定该条款系排除朱先生的主要权利、加重朱先生的主要义务,因此该条款当属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二、涉诉订单是否组成 刷单套券。
依据 平台协议等约定,对于朱先生的刷单套券行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从商家包管 金以及未结货款中扣除相当于补贴金额十倍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订单信息显示的生成时间、发货时间、收货时间均为2020年5月7日,且发货时间与收货时间之间的间隔均在一分钟之内,显然不相符 交易习惯及日常生活轨则 。
而物流信息显示的收件时间为2020年5月5日,签收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与订单信息之间存在明显矛盾。
朱先生在提出申诉时,未能提供与订单相关的快递底单或电子面单、快递内网称重信息、具有揽收至签收信息的快递内网物流走件信息、快递内网结算费用信息等资料 ,且其中一份订单所涉物流信息显示的收款人还为朱先生本人,进一步证明朱先生所主张的订单不实。
朱先生自认上述订单仅用于测试,并非有意 刷单套券,但每份订单金额均为550元,正好满足使用优惠券的条件,而优惠券在朱先生账户内,未经朱先生同意难以使用。
综合上述情形,拼多多平台判定上述订单为刷单套券行为并无欠妥 。
@以案说法WX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件事你怎么看?存眷 我,了解更多的司法 知识!

123457321 发表于 2022-12-6 19:39:56

@以案说法WX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件事你怎么看?存眷 我,了解更多的司法 知识!

auqsio7413820 发表于 2022-12-6 19:40:01

钱没挣到,先给拼多多交学费了![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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